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报道>2014年儿童专题>童车安全消费指引
总篇
发布日期:2024-03-15

童车产品主要包括电动童车、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是儿童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用品。但童车消费对象为特殊的弱势消费群体——儿童,由于儿童在智力、体力和行为等方面均不完全具备识别和逃避危险的能力,童车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使用安全。


根据童车产品的特点,消费指引通常可包括选购指南、维护指南、监护指南、安全指南和案例警示等,这些要素缺一不可,构成完整童车消费安全环境。


(一)选购指南


1.适用年龄原则


适用年龄原则就是根据儿童的不同成长阶段和需求,选购不同种类的童车。按照年龄顺序,婴儿学步车的适用年龄约为9个月-15个月;儿童推车的适用年龄约为1个月-18个月,且应细分为卧式、坐式;儿童三轮车的适用年龄约为2岁-4岁;儿童自行车的适用年龄约为4岁-8岁;电动童车的适用年龄约为3岁-6岁。


2.生长发育原则


选购童车时,除关注适用年龄外,应根据儿童的身高、体重、力量、平衡能力、协调能力和操控能力,选购合适的童车。特别对于由儿童自身力量驱动的儿童三轮车和儿童自行车,应考虑儿童对此类童车的操控能力。


3.功能单一原则


通常产品功能越多,意味着存在安全隐患越多,因此对于童车产品,尽量选购功能单一的产品。特别应对安装在童车(如儿童三轮车、婴儿学步车)上的各种小玩具,应按照玩具安全的要求,检查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锐利边缘、尖端和突出物,如能轻易被儿童扯下,就会因儿童玩耍时误食而造成伤害。


4.CCC认定原则


为确保童车安全,我国于2006年就已对童车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童车产品应在产品本体和包装上加施标志,否则不得出厂销售。因此,购买童车时,应选择CCC认证的童车,坚决拒绝购买无CCC标志的童车。


5.政府导向原则


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产品召回信息和消费预警信息,及时远离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产品,以免造成伤害。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发布多起童车召回信息,请消费者关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产品召回信息及消费预警信息,及时远离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童车产品,以免造成伤害。
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消费者可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2365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也可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交产品缺陷的相关线索。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联系方式:
缺陷信息采集平台:www.dpac.gov.cn
电话:010-59799616
传真:010-82961389
E-mail:tousu@dpac.gov.cn


(二)维护指南


童车是一类能承载儿童体重的乘骑类产品,结构相对复杂,因此,维护保养是让童车持续保证产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学习维护保养说明
根据童车标准要求,所有童车均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其中使用说明中应包括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安全使用方法及组装装配说明、维护和保养。作为监护人,首先应充分学习所购童车的维护保养说明,并遵照执行,切忌按照自己的经验而忽略童车本身的安全警示和维护保养要求。


另外,所有童车产品均有以下提示:在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上的应标注类似以下内容的提示:提醒使用者及监护人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并且请妥善保存供以后参照。如果不按照本说明书可能会影响儿童的安全。


2. 动手定期维护保养


童车产品应遵照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如电动童车的充电电池定期维护、儿童自行车车闸的定期检查与调整、儿童推车可拆洗织物的定期清洁等;另外,应根据儿童成长的身高等因素调整鞍座高度等。家长确保学步车得到经常检查、维护、清洁及保养。


3. 关注使用前后的检查


建立每次使用前均进行检查的习惯,能有效避免童车使用时的危险。使用前的检查主要为功能性检查,如刹车装置是否有效、折叠机构是否可靠、折叠保险机构是否锁定、护套和保护件是否牢固等。童车使用后应进行检查,特别应及时进行清洁,在清洁的过程中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清洁时要使用清水擦洗,洗后并注意擦干,不要使用挥发性溶剂。


4. 损坏的童车应坚决报废


伴随着儿童的成长,所购置的童车因不适用儿童的年龄及发育而自然报废。如婴儿学步车在儿童能独立行走后应不再使用。另外,童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损坏,如不能修复应确定安全前应远离儿童,如儿童自行车长时间使用可能使闸皮磨损无法有效制动等。如电动童车的充电电池是有寿命周期的。


5. 特别关注自行组装的童车


目前童车销售有2种方式,一种为商家已组装好,一种为需要消费者自行组装,特别对于网购产品,商家提供的是为经组装的半成品。因此,监护人应根据生产商的使用说明中的提示,组装童车,并应对组装的童车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整,特别关注各类紧固件的牢固性、折叠机构的有效性、鞍座的高度、车闸的尺寸调整等。

 

   童车类型   特别关注的维护保养
   电动童车   1.玩具变压器和电池充电器
  对与电动童车一起使用的玩具变压器或电池充电器,应在说明书中说明须定期检查其电线、插头、外壳和其它部件是否损坏,发现损坏时应停止使用,直至修复完好。
  2.变压器玩具以及带有电池盒的玩具
        ——变压器玩具以及带有电池盒的玩具的说明书应声明玩具不能连接到多于推荐数量的电源上。
  ——玩具不得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
  ——玩具只能使用推荐的变压器;
        ——变压器不是玩具;
        ——可用液体清洁的玩具清洁前应与变压器断开。
   3.充电电池
       ——可以使用的电池类型;
       ——如何取出和放入电池;
       ——充电电池只能在成人监护下充电;
       ——充电电池在充电前应从玩具中取出; 
       ——电池应以正确的极性放入;
       ——用尽的电池应从玩具中取出;
       ——电源端子不得短路。
   儿童自行车   1.骑行前准备 ---调节鞍座高度和把横管,适合于儿童骑行者;
  2.旋紧把横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和车轮的紧固件;
  3.润滑 --- 润滑部位、润滑周期以及推荐润滑用油;
  4.调节链条或其他驱动机构;
  5.车闸的调整以及闸皮更换的建议;
  6.调整变速器;
  7.平衡轮的安装、调整和拆卸;
  8.常用配件安装--- 即外胎、内胎和车闸的闸皮部件;
  9.安全骑行须知 -- 戴上头盔、定期检查车闸、轮胎和充气。
   儿童三轮车   1.车座的安装;
  2.旋紧把立管夹紧装置、鞍座调节夹紧装置;
  3.辅助推杆的安装和调整;
  4.脚踏盘的安装与拆卸
   儿童推车   对于靠背和座位面之间的角度不可以调节到大于150°的座式推车,不适合于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
  2.卧兜内不应增加超过规定厚度的棉垫。
  3.为防止意外折叠,使用推车前确保所有锁定装置都已处于锁定状态。
  4.儿童乘坐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5.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下列说明进行维护和保养:
     a)应提供零部件和成车组装装配说明/组装图;
     b)需要时,应提供折叠和安装说明;
     c)对于可乘坐多名儿童的推车,应标注类似以下内容的提示:当放置儿童于车内或从车中抱出儿童时应启用制动装置;
     d)对于有附加置物篮的推车,应说明置物篮的最大载重量;
     e)针对可乘坐多名儿童的推车,应详细提供关于车辆可供乘坐的儿童数量的说明。
     f)应提供操作制动装置的说明;
     g)应提供关于使用和调节安全带的说明。
  6. 应提供整车和相关零部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清洁的说明,例如润滑、锁紧装置的灵活性及基本件的稳固性等。
   婴儿学步车   1.当儿童乘坐时,看护人不要得离开。
  2.本车不适合于不能坐立或能自己行走的婴儿使用;
  3.不得在本车上放置任何负载,否则会影响车辆的稳定性;
  4.使用本车前确保所有锁定装置都已处于锁定状态;
  5.确保婴儿的脚触及地面。在搬运学步车时,不得将婴儿放在学步车内;
  6.不得在热源和冷源附近使用本车;
  7.婴儿每次乘坐本车的极限时间不得超过30min;
  8.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按照制造商提供的说明进行整车和相关零部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清洁。例如:润滑,锁定、折叠和框架调节装置的有效性、可靠性,基本件的稳固性等。

   
   
(三)监护指南


儿童缺乏较高的判断能力和必要的社会经验,且其好奇心强,对陌生的、新奇的事物和事件都有特别的关注。同时,儿童对危险缺乏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对于一般成年人能够避免的危险,儿童不能认识,即使有所认识也不会避免或者防范,因此极容易造成儿童的伤害。鉴于童车使用的运动特殊性,童车产品质量安全并不代表使用安全,监护人的有效监护是童车使用安全的守护神。


1.实时的陪同监护


几乎所有童车产品均有“警告:当儿童乘坐时,看护人不要离开。”的警示说明。如儿童乘坐推车时,看护人不应离开。而且驻车一定要使用制动装置,避免儿童推车滑行、翻倒,造成儿童受伤。另外,儿童使用童车时,同时应关注对共同玩耍的儿童及周边人群的安全。
特别注意童车的包装!有的童车用塑料袋包装,儿童的好奇心有可能使得孩子将塑料袋当作玩具。在拆开包装袋后,应及时将塑料袋破坏后丢弃,不能给儿童玩耍。
2.安全的使用环境


 

童车类型

推荐的使用场地

特别关注

电动童车

建议在公园、小区、校园内的平整、非交通道路的场地使用;

禁止在交通道路、斜坡、泥水地面、台阶、水池边、路况复杂(人多、物杂等)等场地使用。

场地上存在坑洼、下水格栅、台阶、碎石、玻璃、无防护的水池应特别关注。

切忌能在交通道路上使用。

儿童自行车

儿童三轮车

儿童推车

婴儿学步车

使用的地点须平坦、无障碍物,确保本车在正常使用时不倾翻。建议在室内、小区水泥平整路面场地使用;

禁止在楼梯、门槛、台阶附近、取暖器、加热器、火炉、厨房、浴室等场地使用。

禁止在带玻璃的门、窗或家具旁使用,以防撞击其上的玻璃而产生危险等。


3.必要的培训和保护措施


儿童使用通车时,监护人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护措施。对于电动童车、儿童三轮车和儿童自行车等由儿童操控的童车,监护人在使用前应对车辆功能、车辆方向、刹车系统、简单的危险识别、不能去的场地等进行基本的、儿童能理解和认知的培训。那同时,使用时应尽量配备保护措施,如安全头盔、护具等。


4.非必要的画蛇添足


童车的设计和制造已充分考虑到稳定性和相应载荷性能,切忌以下情况的画蛇添足:——童车手把部位不要悬挂任何物品,影响童车的稳定性,易导致倾翻;


——童车的置物篮中尽量不要放物品,或者放置的物品不得超过规定重量,否则影响其稳定性;


——切忌承载超过规定的重量,以免造成整车坍塌。如婴儿学步车的承载约12kg,大于此体重的儿童乘坐,可能会导致折叠机构失效而造成坍塌;单人乘坐的电动童车、儿童自行车和儿童三轮车应避免多个儿童乘坐,一则影响稳定性,二则影响承载性能,三则多个儿童可能产生相互推搡而造成危险。


——切忌童车作其他用途使用。不要用童车来搬运行李,不要把童车当做座椅,以免造成车辆整体结构损坏。

 

 

(四)案例警示


1.婴儿学步车跌下楼梯
因疏于看护,2014年3月25日下午5时多,在东莞租铺开店的刘玲(化名)把自己只有约10个月大的小女儿放在一辆婴儿学步车里,托付当时在店铺喝茶的几位亲戚照看一下,然后到马路对面的幼儿园接大女儿。才离开没多久,小女儿脚一蹬,便连学步车一起从店铺摔至四级台阶(约半米多高)之下的水泥地面。导致头部及双肺均受到严重损伤。命虽然保住了,但目前仍无自主意识,成为一名小植物人。


分析:根据GB 14749《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警告!禁止在楼梯、门槛、台阶附近使用本车,检查本车使用的地点是否平坦、是否有障碍物,确保本车在正常使用时不倾翻。”
2.儿童自行车非全链罩存在咬手指危险


2003年3月~6月,在我国集中出现的儿童自行车链轮伤害儿童手指事件。鞍座高度低于560mm,未装有全链罩,有致儿童因手指卷入活动的飞轮而被夹伤的危险。

 

3.儿童三轮车突出物危险


2012年,在美国有一款三轮车,车手把上有一些塑胶玩偶,非常漂亮,一群小朋友在玩耍时,不小心摔倒头撞到该处,导致头部严重损伤。


4.婴儿推车夹头危险


2013年3月28日,美国召回一款Candy World婴儿推车,主要原因是扶手和座位面的间隙允许儿童子的身体通过,当儿童子没有束缚安全带时,会产生卡住脖子的危险。


5.婴儿推车前轮松脱危险


2012年2月23日,美国召回3万台Kelty跑步型婴儿推车,主要原因是前轮使用时松脱,导致婴儿车倾翻,使婴儿车内的儿童子掉落,推车的成人受伤。并已造成3例成人刮伤/骨折,儿童轻度刮伤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