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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玩具
发布日期: 2012-05-22

1、什么是儿童玩具?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所称儿童玩具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但生产者明示不供儿童玩耍的除外。

儿童玩具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

(2)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

(3)生产者未明示不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

       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产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14岁以下儿童,是指14岁及14岁以下儿童,包括婴、幼儿。

玩耍,是指使自己愉快的活动,游戏。

设计,是指生产之前根据一定的目的为产品制定详细的要求。

预定,是指儿童玩具虽然不为14岁以下儿童玩耍设计,但据其性状、用途是生产者意图提供给14岁以下儿童玩耍。

 

2、玩具的种类

       玩具是一个多品类产品, 根据玩具的功能、用途、使用对象等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儿童的年龄层次不同可划分为:婴儿玩具(3岁以下)、学龄前儿童玩具(8岁以下)、学童玩具(14岁以下)。

 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对玩具年龄组的划分如下表:

序号

本标准上年龄组

在玩具适用说明上标注

1

从出生~18个月

适合18个月及以下儿童

2

从19个月~36个月

适合19个月~36个月儿童

3

从出生~36个月

适合36个月及以下儿童

4

37个月以上

适合37个月及以上儿童

5

60个月及以下

适合60个月及以下儿童

6

从37个月~72个月

适合37个月~72个月儿童

7

从37个月~96个月

适合37个月~96个月儿童

8

96个月~168个月

适合96个月及以上儿童

(二)按玩具材料的不同可划分为:泥制玩具、纸制玩具、皮革玩具、布绒玩具、塑料玩具、橡胶玩具、金属玩具、木制玩具、竹制玩具、陶瓷玩具、玻璃玩具等。

(三)按玩具的工艺技术及动力不同可划分为:惯性玩具、发条玩具、机械玩具、气动玩具、电动玩具、电子玩具等。

(四)按玩具的使用功能不同可划分为:捏握玩具(如拨浪鼓等)、启蒙玩具(如软体娃娃、八音琴等)、幼教玩具(如积木、拼图等)、益智玩具(如魔方、电子游戏机等)、运动玩具(如童车、呼拉圈等)、模型玩具(如航模、汽车模型等)、日用玩具等。

(五)按玩具的形态不同可划分为:模拟型玩具(模仿真实事物)和卡通型玩具(夸张玩具,如忍者神龟等)等。

 

3、我国玩具消费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产国和出口国,全球有75%的玩具在中国生产,中国的玩具产品行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在成为世界玩具制造大国的同时,也是玩具的消费大国。目前,我国14岁以下儿童有3亿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中,玩具消费的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国内玩具消费总额已经达到250亿元,而且保持着40%的速度连年持续增长。中国作为玩具生产、消费的大国,玩具质量安全水平,直接关系儿童的身心健康,直接影响我国玩具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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