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消费品召回公告

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召回部分黄金宝贝HS222儿童推车

发布时间:2014-12-25    

生产者名称

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召回数量

儿童推车

黄金宝贝

HS222

2013-04

32

产品外观及

缺陷部位照片

 

缺陷描述

1. 手把与车架连接处存在5mm-12mm的危险夹缝

2. 玩具包装箱未标注适用年龄和体重;

3. 产品上与说明书上标注的适用年龄不符,说明书上适用年龄为6-36个月,产品上适用年龄为0-3岁;

4. 未设置影响儿童安全的相关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

可能造成的后果

1. 手把与车架连接处存在5mm-12mm的危险夹缝,有致儿童被夹伤的危险

2. 玩具包装箱未标注适用年龄和体重,有致非适龄或超重儿童因误用而受伤的危险;

3. 产品上与说明书上标注的适用年龄不符,说明书上适用年龄为6-36个月,产品上适用年龄为0-3岁;

4. 未设置影响儿童安全的相关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有致儿童因误用而受伤的危险

召回措施

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通知代理商对缺陷产品采取退货的召回措施。

消费者通知方式

消费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632-5781888进行咨询。

其他信息

消费者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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