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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爱尔电子有限公司召回通扬牌(LDAY45N 50W)LED灯泡

发布时间:2019-12-24    

生产者名称 

无锡市爱尔电子有限公司 

召回实施时间 

2019-12-17至2020-02-16 

产品名称 

LED灯泡 

品牌 

通扬 

型号/ 

规格 

LDAY45N 50W 

生产起止日期 

2017年12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 

生产批号 

/批次 

 / 

召回 

数量 

470只 

产品描述及外观照片 

该款产品为通扬牌(LDAY45N 50W)LED灯泡。 

缺陷描述及缺陷部位照片 

1、该款产品对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

2、该款产品经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可能造成的后果 

1、该款产品的金属外壳是易触及的金属部件,该部件与基本绝缘部件(LED模块)直接

接触,可能引起消费者触电;

2、该款产品绝缘不够,经过潮湿试验后,对灯头带电部位与金属外壳之间施加交流电

时会发生击穿,不符合标准要求,被击穿后易引发触电。  

召回措施 

无锡市爱尔电子有限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发布召回公告,告知消费者产品召回事宜。敬

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并与经销商或直接与无锡市爱尔电子有限公

司联系更换一件全新的符合要求的其他产品。消费者因本次召回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无

锡市爱尔电子有限公司承担。 

投诉索赔情况 

迄今为止,我司尚未收到任何顾客投诉及伤害事故索赔等信息。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通知消费者方式 

钱喜东;联系电话:0510-85345988 

其他信息 

相关用户也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

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或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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