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消费品召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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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视康眼镜有限公司主动召回部分型号安比牌安比太阳镜

发布时间:2024-01-25    

生产者名称 

北京海视康眼镜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安比太阳镜 

(儿童太阳镜) 

品牌 

安比 

型号/规格 

A21243 Cat.3遮阳镜 3类 

生产起止日期 

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涉及数量(应注明单位,如个、件、台、辆、公斤、升等) 

63副 

生产批号/批次 

QK203018 

产品描述及外观照片 

 

 

灰色(11mm*55mm*137mm) 

存在的缺陷 

相对视觉衰减因子Q(红色)不符合 

GB 39552.1-2020标准要求 

可能导致的后果 

佩戴眼镜后可能无法准确识别红色交通信号灯,存在安全隐患 

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建议立刻停止使用 

具体召回措施 

1.在线下销售门店发布召回公告;  

2.联系经销商停止销售该产品,并将剩余产品退回; 

3.通过电话等形式联系消费者进行退货(公司全额退款并承担消费者因消费

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京津冀地区消费者可就近联系门店跨区域异地

异店退货; 

4.将缺陷产品进行销毁处理。 

召回负责机构 

北京海视康眼镜有限公司 

召回联系方式 

010-59600365 

召回进度安排 

1.于2024年1月22日启动召回工作,同日接受公众咨询;  

2.预计召回时间为3个月,之后消费者如发现持有该批次缺陷产品仍可联系我

公司退货;  

3.召回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消费品召回总结》并制作

召回记录。 

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1.尚未接到因产品缺陷而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事故报告;

2.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时抽取的3副产品无法召回;

3.部分线下门店未留存消费者联系方式。 

其他信息 

相关用户也可以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

www.dpac.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或拨打市场监管总局

召回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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