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消费品召回公告
相关公告

无锡市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捷羚牌TDT605Z型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2024-10-14    

生产者名称 

无锡市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 

品牌 

捷羚 

型号/规格 

TDT605Z 

生产起止日期 

1)捷羚:2023年5月18日 

2)捷羚:2023年7月15日 

涉及数量 

1)14辆 

2)56辆 

生产批号/批次 

1)捷羚:2023年5月18日 

2)捷羚:2023年7月15日 

产品描述及外观照片 

电动自行车的结构主要体现在:机械和电气两个部分,包括车架、

轮胎、电池、电机、控制器、刹车系统、仪表等关键组件。整车

材质主要是铁件与塑件,外壳通过烤漆与贴花工艺加工而成。整

车颜色:白、黑、灰、蓝。 

 

存在的缺陷 

一、捷羚牌TDT605Z,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 

1)尺寸限值mm:鞍座长度超长为550mm。 

二、捷羚牌TDT605Z,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1) 整车质量,整车质量过重达68.5kg; 

2)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有外设蓄电池托架; 

3)反射器:后反射器、脚蹬反射器不符合光学要求; 

4)照明:后尾灯不符合亮度值要求。 

可能导致的 

后果 

1)鞍座尺寸过长,便于载人载货等超载行为,也存在一定安全隐

患; 

2)整车质量过重会导致车辆运动惯性增大,影响操控和制动性能,

车距离增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带来安全隐患; 

3)外设蓄电池托架,为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留存空间,可能导致

后的车辆超重或超速,存安全隐患; 

4)反射器光学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夜间在道路灯光较暗的路面

行,受到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灯光照射时,反射器无法起到有

警示用,从而影响骑行者人身安全; 

5)后尾照明亮度不符合,会导致夜晚无法提醒后方车辆或行人,

成追尾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无锡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厂门口及各经销商门店发布召

告,敬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了解相关安全使用注意事

项。 

具体召回措施 

无锡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厂门口及各经销商门店发布召

告,敬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并联系各经销

商进行维修,以消除安全隐患。消费者因本次召回所产生的邮寄等

相关费用均由无锡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维修方式如下: 

1)捷羚牌TDT605Z,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更换全新的符合

求的鞍座。 

2)捷羚牌TDT605Z,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拆除蓄电池外设

架以及加装的铁电池盒、隔脚,并称重达到符合要求的整车质量值、

更换全新的符合要求的后反射器、脚蹬反射器及后尾灯。 

召回负责机构 

无锡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纯营   联系方式:0510-88782890 

召回进度安排 

1、2024年9月28日立即停止生产该款存在缺陷的产品并对库存产

新检验以保证出厂产品合格; 

2、2024年10月7日前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并下架该款存在缺陷的品; 

3、2024年10月7日通过工厂门口和各销售门店方式发布公告,通

回信息; 

4、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销售商库存产品返厂维修工作;   

5、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消费者通知及维修说明事宜。 

计划于2024年12月15日完成积极的召回行动。 

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其他信息 

消费者可登录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

(www.jssi.org.cn/c/zhaohui)、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

(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

(www.recall.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或拨打

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更多信息。 

友情
链接
关于
我们

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京ICP备2024053723号 备案号: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1691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