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消费品召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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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冠之首鞋厂召回部分冠之首牌凉拖鞋

发布时间:2026-08-20    

生产者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冠之首鞋厂 

产品名称 

凉拖鞋 

品牌 

冠之首 

涉及数量 

700 

型号/规格 

8993 

生产起止日期 

202591-202595 

生产批号/批次 

20250901 

产品描述及外观照片 

存在的缺陷 

童鞋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大于0.1%重金属总量(铅)含量

大于90mg/kg 

可能导致的后果 

长期接触,可能影响儿童生殖系统发育可能导致儿童中毒、

发育迟缓。 

避免损害发生的应急处置方式 

消费者立即暂停使用有缺陷的产品,联系我厂进行处理。 

具体召回措施 

通知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缺陷产品,并在销售商网店发布召回

公告告知消费者具体召回事宜,为购买到缺陷产品的消费者

免费更换。 

召回负责机构 

揭阳市榕城区冠之首鞋厂 

召回联系方式 

黄先生,13822957687 

召回进度安排 

集中召回时间计划在2026820日至2026930日(具体

以实际进度安排为准) 

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其他信息 

关用户也可以登录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召回栏目,或拨打揭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缺陷产品召回热线电话(0663-8260878)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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