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RAV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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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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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时间 |
2010年2月28日—2011年2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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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数量 |
RAV4 合计:75552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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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型号 |
年款 |
VIN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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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V4 |
① TV6460GLM; ② TV6460GLMNAVi; ③ TV6460DLXM; ④ TV6460GL; ⑤ TV6460GLNAVi; ⑥ TV6460DLX; ⑦ TV6460GLX-iM; ⑧ TV6460GLX-iMNAVi; ⑨ TV6460GLX-i; ⑩ TV6460GLX-iNAVi |
2009 |
起:LFMKV32F090002001 止:LFMJW30FXA0050945
(详细请参见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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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情况 |
加速踏板的踏板臂和摩擦杆的滑动面,经过长时间使用,在低温的条件下使用暖风(A/C除外)时,在滑动面发生结露,使摩擦增大,在踩踏加速踏板和加速踏板回位时会产生阻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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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后果 |
在踩踏加速踏板时有阻滞感,发动机转速上升迟缓,影响车辆加速;松开加速踏板时回位缓慢,发动机转速下降迟缓,影响车辆减速。极端情况下,加速踏板松开时会发生卡滞,车辆不能及时减速,影响驾驶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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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措施 |
具体维修措施正在研究和评估中,待确定后立即公布实施。 在召回维修实施之前,为避免缺陷引致的危险,建议车主采取如下预防措施:在踩踏加速踏板有阻滞感或松开加速踏板回位缓慢时,立即采取制动措施,有效控制车速,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确保安全,并立即联系一汽丰田销售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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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2010年1月26日,零部件制造商对加速踏板总成的形状及材质进行变更【增长摩擦杆臂、材质由PPS(聚苯硫醚)变更为POM(聚甲醛)】;天津一汽丰田生产的RAV4车辆从2010年1月26日起全部使用改善后的加速踏板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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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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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通知 |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信件专送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同时由经销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请相关车主前往就近的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店进行检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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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本次召回活动还开展了用户咨询服务, 有疑问的用户可致电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免费电话800-810-1210,未开通800的地区或手机用户可以拨打电话:400-810-1210。用户也可以登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及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65537365,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