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召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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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纯电动客车
发布时间:2025-04-18
召回编号:S2025M0053I
生产者名称 |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 |||
召回实施时间 | 2025-04-11至2025-07-11 | |||
召回车辆总数量 | 201辆 | |||
车型系列 |
车型名称 |
召回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KLQ6822EV | KLQ6822EV0N1纯电动客车 | 38 | 起:2018-05-09 止:2020-09-15 |
起:LKLA6DA84JA730526 止:LKLA6DA8XKA746926 |
KLQ6822EV | KLQ6822EV0N2纯电动客车 | 14 | 起:2019-08-02 止:2021-12-23 |
起:LKLA6DAC2KA747475 止:LKLA6DAC6MA771782 |
KLQ6822EV | 纯电动城市客车 | 6 | 起:2020-12-24 止:2021-12-15 |
起:LKLA6DACXLA760671 止:LKLA6DAC2MA770712 |
KLQ6822GEVN | KLQ6822GEVN1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 59 | 起:2018-09-26 止:2021-03-17 |
起:LKLA6D1A8JA736025 止:LKLA6D1A7MA762149 |
KLQ6822GEVN | KLQ6822GEVN2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 45 | 起:2018-12-04 止:2021-04-26 |
起:LKLA6D1A4JA740167 止:LKLA6D1A3MA763914 |
KLQ6822GEVN | KLQ6822GEVN3 | 39 | 起:2020-08-13 止:2021-12-23 |
起:LKLA6DAC2LA756811 止:LKLA6DAC6MA771393 |
缺陷描述 | 我公司2018-2021年生产的KLQ6822系列纯电动车型存在不符合《GB/T 18384.2—2015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第2部分 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4.5条款的缺陷。在车辆处于D/L/R档位,手刹拉起状态下,当驾驶员离开车辆时,无声音或文字提示驾驶员。 | |||
可能造成的后果 | 车辆在手刹拉起,处于D/L/R档位时,当驾驶员离开车辆,没有声音或文字提醒驾驶员,存在安全隐患,并且不符合《GB/T 18384.2—2015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第2部分 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4.5条款的要求。 | |||
召回维修措施 | 对仪表软件进行升级,增加如下功能:当手刹处于拉起状态,车辆档位处于D/L/R时,驾驶员离开车辆,车辆会通过声音及文字提醒驾驶员。 | |||
应急处置方法 | 提醒驾驶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车辆。 | |||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 正在生产的 KLQ6822系列车型,已经于 2022年 1 月采用了不同的仪表软件,该软件符合国标要求。 | |||
投诉索赔情况 | 无 | |||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 无。 | |||
车主通知方式 | 通知车主时间: 2025-04-11 至 2025-04-25; 通知车主方式: 电话;短信,其他方式; 服务热线(座机拨打): 400-828-2019; | |||
其他信息 | 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