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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浙江】浙江聚源电子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新日牌电动车充电器产品
发布时间:2026-07-24

日前,浙江聚源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制造的新日牌DZQS4830-11型号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用充电器,涉及产品数量48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用充电器,由于超温保护项目不符合GB 42296—2022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使用时存在火灾的安全隐患。
浙江聚源电子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符合要求的电动车充电器的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181-0576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转自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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