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召回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传祺GA3轿车
发布时间:2015-02-13
生产者名称 |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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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实施时间 |
2015-2-12 至 2016-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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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车辆总数量 |
1059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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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系列 |
车型名称 |
年款 |
召回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传祺GA3 |
传祺GA3 1.6L AT版 传祺GA3 1.6L MT版 |
2014 |
1059 |
起:2014-2-26 |
起:LMGFE1350E1015584 |
止:2014-5-28 |
止:LMGFE1350E1023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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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描述 |
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工作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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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造成的后果 |
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气囊警告灯点亮、安全气囊自爆或车辆达到起爆条件时不起爆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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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维修措施 |
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安全气囊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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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
安全气囊控制单元使用了合格的元器件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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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索赔情况 |
14例故障灯常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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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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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通知方式 |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13-6666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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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