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福建】泉州市临江玻璃钢厂召回部分摩托车乘员头盔
发布时间:2019-07-25
日前,泉州市临江玻璃钢厂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召回部分2018年12月11日期间生产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涉及型号为LJ-203 L。据该公司统计,涉及召回的产品数量共30顶。
本次召回范围内产品主要是因为吸收碰撞能量性能项目与刚度性能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不合格,无法起到预期的防护效果,从而导致伤害加剧。
泉州市临江玻璃钢厂已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直接通过经销商门店发布公告,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服务。消费者可直接与当地经销商或生产企业联系(联系电话为:0595-22487160),也可登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zjj.fujian.gov.cn)网站,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福建分中心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转自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以及拨打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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