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浙江】温州诺曼头盔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电动自行车头盔
发布时间:2021-11-02
日前,温州诺曼头盔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6月期间生产制造的型号为328/54CM-60CM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涉及数量为300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由于在生产过程采用简易的无缓冲层结构,存在壳体材质强度问题,可能在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头盔不能通过有效吸收碰撞能量来保护佩戴者头部,导致佩戴者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温州诺曼头盔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提供退货退款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温州诺曼头盔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公司门店及经销商处贴示召回公告,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温州诺曼头盔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退货退款,用户可通过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77-62503612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也可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转自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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