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浙江】杭州丰帆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主动召回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2022-08-01
日前,杭州丰帆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06月至2019年08月期间制造的电动自行车型号TDT001Z产品,涉及数量为5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结构(脚蹬间隙)、电器装置(短路保护)、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骑行者转弯时,脚蹬可能触碰地面,导致跌倒伤害。电流过大时,熔断器可能不起作用,导致电器装置过热。骑行者在夜间骑行时照明效果不佳,暗光环境下周边车辆无法准确发现电动自行车的位置及运行状况,有可能发生碰撞危险,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杭州丰帆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符合安全要求的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杭州丰帆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本公司(各经代理商)及销售门店张贴公告,提示持有该款存在缺陷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消费者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896717838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提示:如果您发现您的产品出现类似问题,可以访问本网站“消费者不安全产品信息报告入口”栏目提交详细信息。
(转自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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