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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天津】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召回千鹤牌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2023-03-01    

  日前,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2221日制造的TDT38Z型号千鹤牌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易导致电动自行车故障,无法起到保护作用引发火灾,存安全隐患。 

  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更换全新符合标准的零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经销商实体店铺(天津市武清区千鹤电动车工厂店)张贴公告公示相关信息,消费者可通过客服热线022-26336320进一步了解具体信息。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转自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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