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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新疆】新疆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回“金鹏森”牌部分课桌

发布时间:2023-12-13    

  日前,新疆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缺陷调查影响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7月15日和2023年2月15日制造的(400×600×760)mm、(650×450×800)mm两种型号的“金鹏森”牌部分课桌,涉及数量为200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金鹏森”牌部分课桌,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工艺不稳定造成甲醛释放量项目不符合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造成人体过敏的安全隐患,影响身体健康。

  对于召回范围内的“金鹏森”牌部分课桌,新疆鹏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退货处理,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拨打热线电话(18299431191)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转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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