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
日前,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部分2022年9月29日制造的爱玛牌TDT3187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50辆;召回部分2023年4月22日制造的爱玛牌TDR3203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40辆;召回部分2023年5月27日制造的爱玛牌TDT3200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40辆;召回部分2023年1月6日制造的爱玛牌TDR3183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40辆;召回部分2023年2月14日制造的爱玛牌TDR3183-1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50辆;召回部分2023年7月9日制造的爱玛牌TDT3200Z型号电动自行车产品,涉及数量为50辆;共计数量为27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使用时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电气事故等风险。浙江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提供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方式,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通过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576-81128634)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转自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