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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费品召回新闻

【天津】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千鹤牌TDT12Z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2025-07-07    

  日前,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518日制造的千鹤牌TDT12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5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车辆在充电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在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 

  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千鹤电动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2633632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转自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此外,用户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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