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草案拟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在我国境内的召回措施需与境外相当。而未按规定实施召回的,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7月5日《信息时报》)
众所周知,我国是家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大国,家电也是与普通老百姓生活关系最密切的产品之一。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家电销售量是以亿台为单位的庞大数字。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某一批次或者某一型号产品由于企业在设计、生产、销售等过程中的错误而出现安全问题,势必会对消费者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危险。
这就得提到产品召回制度。它是厂商在得知其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缺陷时,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从市场消费者手中无偿收回有问题的产品,实施予以修理、更换、赔偿等积极有效的措施,从而消除缺陷产品的危害风险。
但是,我国很多家电企业对于产品召回有抵触心里。一方面是惧怕因消费者对其品牌的否认而带来的巨大市场流失;另一方面是没有真正把消费者利益放在心上,缺乏召回意识,缺乏社会责任感。以前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多数会找销售企业追究责任,现在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强制推行家电召回制度,就可以更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利。
随着我国国际化的步伐正不断加快,很多领域已与国际完全接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就是国际通行惯例之一。虽然,企业出现大批量的产品问题时,与出事的个别用户私了的成本低廉,同时也省去了各种召回费用,但从企业责任与品牌美誉度来说,难道企业的声誉还不值3万元钱?如果不召回,对于企业的无形损失,想必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另外,召回制度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大量配套的工作,召回程序一旦正式启动,必定涉及到确立公告程序。召回公告的媒体、时间、方式等方面都需要合理的规定,同时也需要消费者的密切配合。很多消费者对召回的认知并不成熟,甚至简单理解为“召回就是退货,就是赔钱”。因此,实施召回制度的同时,也需要对消费者进行宣传,让他们了解“召回”的真实内涵。
之前我国产品召回环境相对宽松,这虽有利于企业做大数量,追求规模致胜,但也容易使企业在追求规模的同时放松质量控制,从而最终导制质量问题的全面爆发。况且,在此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自主品牌,在走出国门迎接国际竞争时,很可能在国际严格的召回机制下付出更高昂的成长成本。
丰田“召回门”的惨痛教训历历在目,不管这是否是“阴谋论”,丰田企图掩盖缺陷产品的事实确凿无疑。这不仅对丰田、日本企业汽车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更加破坏了“日本制造”的声誉。当下,“中国制造”正全力向“中国创造”进军,企业在技术创新、降低成本的同时,就应该更加重视企业对于全社会的信托责任,这样中国企业才可能有长久的生命力!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不代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