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产品安全与召回是国际通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在维护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技术专家在产品安全与召回技术支撑工作中的作用,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产品安全与召回领域技术专家,组建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原则。不断丰富专家专业领域,增强产品和食品等产品安全与召回技术支撑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瞄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在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工业品、机动车产品、特种设备等关键领域与核心方向突出专家作用。
(三)坚持动态调整原则。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技术支撑工作的正常开展,入库专家能进能出。
(四)坚持资源统筹原则。充分发挥各学科领域优秀专家智力优势,加强专家资源统筹管理。
二、专家职责
(一)提供缺陷产品和食品召回相关的科研和标准化等工作的技术咨询;
(二)受委托参加缺陷产品和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技术调查与技术会商等;
(三)受委托开展缺陷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监测与召回效果评价等。
三、专业领域
(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领域。
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压力锅产品、餐具洗涤剂产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其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的科研、教学、产品研发、生产经营、检验检测、风险防控、风险评估、体系检查、食品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与鉴定、应急处置、生产许可、认证、标准化、法律政策等领域。
(二)工业品领域。
主要包括:儿童用品、电子电器、日用纺织品和服装、家具、家用日用品、文教体育用品、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五金建材、高新技术产品、民用无人机、电气安全、化学与材料、机械与物理、软件与信息安全等的科研、教学、设计和制造、检验检测、维修、网络销售、监督检查、事故调查与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许可、认证、标准化、法律政策等领域。
(三)机动车产品领域。
主要包括:机动车预期功能安全、机动车主被动安全、机动车软件与信息安全、电子电气、机动车排放、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机动车轮胎、机动车结构与材料等的科研、教学、设计和制造、检验检测、工艺、试验、失效分析、产品伤害分析、维修、监督检查、事故调查与鉴定、质量安全管理、认证、标准化、法律政策等领域。
(四)特种设备领域。
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以及相关材料、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与元件等的科研、教学、设计和制造、检验检测、工艺、试验、失效分析、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查、事故调查与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许可、认证、标准化、法律政策等领域。
四、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参加专家工作,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学术严谨、廉洁自律,无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记录;
(三)在相关领域从事相应技术工作或研究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缺陷产品和食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按要求履行专家职责和义务的时间和精力。
五、工作程序
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家按照征集条件申报,对其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申报时,需填报如下申请材料。
(一)《推荐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推荐专家信息表》提及的科研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情况证明,以及学术成就证明等。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和相关证明,以及《XX单位专家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我中心,专家资格通过评审后,我中心将通知专家评定结果。
六、其他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中心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合适继续担任的,为有关专家办理退库手续。
联 系 人:于晶
联系电话:010—82961377—216 18600339019
电子邮箱:yujing@samrdprc.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B座10层
附件:1.推荐专家信息表
2.XX单位专家名单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